近段時間,澳門發生多「兒童性侵」個案,引發社會公眾對「兒童性侵」問題的強烈關注。我認為預防兒童性侵害不僅需要立法嚴懲相關犯罪,也需要全社會共同參與,構建一個綜合的社會全鏈條的防禦網。
目前,內地對於「兒童性侵」問題,國家及相關部門已出台諸多政策法規,初步形成了預防「兒童性侵」的社會機制。「兩高」工作報告強調持續推進防治「校園性侵」的「檢察建議」的落實,彰顯了司法機關從嚴打擊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絕不手軟的鮮明立場,體現出最大限度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堅定態度。反觀澳門,社會及家長普遍認為澳門除了學校的性教育明顯不足之外,法律的懲罰尺度不足及報警手續的繁複,令本身處傳統文化氛圍的當事人更加缺乏勇氣舉報,甚至覺得「出醜」。
所以,澳門做好預防「兒童性侵」工作,就要完善兒童防性侵機制建設,使之形成一個綜合的社會全鏈條治理。因此,我的看法是首先,要加強對兒童預防性侵的教育,讓預防性侵的教育能夠進學校、進課堂、進教程,讓兒童知道什麼是「性侵」?遭遇到「性侵」時要能夠靈活機智地拒絕,並且做到及時報案。目前很多學校有生理教育課程,卻沒有防「性侵」教育,建議將兒童防「性侵」教育納入義務教育的課程體系,進行常態化教學。其次是,建立性侵害兒童犯罪資訊資料庫,實現跨界別查詢犯罪記錄,向各類幼稚園、中小學、補習機構和培訓機構等與未成年人有密切接觸的機構開放,供這些機構知曉、查詢,與未成年人相關的工作崗位不得錄用有性侵犯罪記錄者。
「很多事情防不勝防,外面紮籬笆,不如把自己做得更強」,預防兒童性侵需要政府、社會,家長共同參與。
文: 澳門街總理事長 吳小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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