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節起源於漢代,正月是農曆的元月,古人稱夜為「宵」,所以正月十五夜就稱之為元宵;正月十五日是農曆一年中第一個月圓之夜,也是一元復始,大地回春之夜,所以元宵節又稱為「上元節」。
在傳統嶺南民俗中,元宵節最特別的風俗是「點燈」。元宵節又稱「燈節」,從初十就開始「點燈」,而燈又分很多名堂,如:大三星燈、小三星燈、百花蓮藕燈、樹頭燈等;「點燈」當晚,如去年元宵後生男孩的家庭,就要請外婆和親戚朋友來家慶賀,俗稱「做燈酒」,以示祝賀「添丁」。
「點燈」時,要在宗祠或神堂正中央、兩旁和大門口各掛一對蓮花燈;另外在灶君、「床頭婆」神位、街上土地廟,各放一個小燈;正月十二要為「床頭婆」點燈,名為「亞婆燈」,祈求「床頭婆」保佑孩子平安長大;正月十三在廚房裡點「灶燈」,一直點到十五元宵夜;正月十四「元宵節」前夜,沿街居民搭彩棚、掛花燈、舞獅舞龍、預演鬧元宵,稱為「試燈」。元宵節前數天,街巷攤檔展售各式花燈,稱為「燈市」,增添了節慶氣氛。
元宵節,是古代婦女最感興趣的節日,在古代,大家閨秀或小家碧玉平時都「三步不出閨門」,只有到了元宵節,才可以出門觀燈,藉機與心上人幽會談情,所以亦有「中國情人節」之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