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公民教育?有人認為公民教育就是愛國教育,但事實上,並非如此單一。公民教育應該包括:公民道德、公民價值、公民知識和公民參與;公民道德包涵:仁愛、寬容、感恩、尚禮、誠信、責任等;公民價值觀包涵:自由、人權、民主、法治、愛國等;公民知識包涵:政黨制度、司法公正、公民權利與責任等;公民參與則包涵:溝通、討論、參與選舉、維護權益、向執政者反映問題和提出建議等。可惜的是,雖然在世界範圍公民教育已趨成熟,但因過往長期受到殖民統治,港澳地區的公民教育始終游離於主流之外;甚至這個已被國際社會廣泛認同的教育範疇,在反對派眼裡成為了敏感地帶;也正因如此,欠缺公民教育的鄰埠青年,往往予別有用心之士利用,成為了社會不穩定因素的製造者。
向來重視民主和自由的西方國家,近年對公民概念的檢討帶來了新的方向。美國公民教育中心於1994年發表了《公民與政府的國家標準》,明確描述「公民責任」,包括:個人(對家庭、朋友、社會、國家)的責任、自我管理、禮貌(尤其對意見不同的人)、尊重別人的權利、尊重法律、開放思維(考慮不同的觀點)及愛國心等。英國政府於1997年成立一個公民顧問專責小組,該小組於1998年發表對英國公民教育影響深遠的報告書,名為《學校公民教育與民主教學》;報告書提出了「有效公民教育」的概念及其三個元素,即社會道德責任、社會參與和政治知識。從上述美、英公民教育的發展方向,可見公民觀念近年有了微妙卻明顯的變化;美國強調公民的義務責任,服務學習;英國強調社會道德責任。這反映了西方國家走了一段很長的強調個人自由之路之後,要重新強調集體責任、參與、服務等公民價值觀,強調了國家成為公民歸屬和定義的整體。
公民教育之目的就是培養合格之公民,一個合格的公民首先是忠於自己的國家和民族。其次是能夠清醒思考,假如不能清醒思考,給你民主權利,你照樣可能被人操縱和利用。要清醒地思考,首先是「你的思考必須在事實的基礎上」,一個清醒的思考者「要能夠解決問題」,而不是陷入的「思路不清」的誤區;更要避免「情緒化的對立思維」,從而被人利用走上極端,對個人和社會造成最大傷害。
作為位處中西文化交匯點的港澳特區,如何加強適合大環境下的公民教育?值得社會深思。筆者認為,無論從歷史進程上來看,還是從實現實社會看,公民教育都是實現社會民主,形成成熟公民社會的基礎和關鍵環節;因此,公民教育,就要從我做起,培養自己的公民意識,讓自己成為一個合格公民;這種個人的努力可能微不足道,但通過全社會大家共同努力,成熟和諧的公民社會便不再遙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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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雷民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