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有史記載以來,澳門至少已有5000多年歷史。自十六世紀葡萄牙人抵達澳門以來,澳門便成為東方其中一個重要的港口,是溝通東西方文明及西方與華人交流的門戶;為東西方文化的交流及共存提供了重要的平台,塑造出了澳門獨特的、豐富多元的歷史文化。
澳門開埠以來,歐洲列強荷蘭和英國等不斷試圖佔領澳門。葡萄牙人正式在澳門定居的時間說法不一,主要有1535年、1553年及1557年三種敘述。在1553年左右,葡萄牙人以船遇風暴,貨物被水浸濕為由要求濠鏡借地晾曬貨物,官員一口答應,自此便賴著不走,開始在澳門進行貿易和修建洋房居住。明政府早期對葡萄牙人嚴格管治,葡萄牙人不能買賣土地、每年需繳付500兩白銀地租予明政府(沿襲至其後的清政府為),房屋修建須經過明政府批准,甚至摧毀葡萄牙人自行修建的城牆,限定只能居住在澳門南方,由果亞親王管轄。1846年4葡萄牙派駐澳門的澳督亞馬留上任後,隨即推行一系列殖民統治政策,宣佈對澳門華籍居民徵收地租、人頭稅和不動產稅,把只對葡萄牙居民實行的統治權,擴大到華籍居民,又下令所有停泊在澳門的中國船隻都要向理船廳登記交稅。從1849年開始,亞馬留更停止向清政府繳付地租銀,並限令中國海關撤出澳門,又派兵入侵望廈村,強迫村民搬遷祖宗墳墓,服從的付洋銀,不服從的挖掘後把先人骸骨投入海中。1887年,清政府與葡萄牙先後簽訂《中葡會議草約》和《中葡和好通商條約》,條約列明中國允許葡萄牙“永居、管理澳門”,但未經中國同意葡萄牙永不得將澳門讓與他國。1974年,葡萄牙國內的極右政權被推翻,新政府承認澳門不是殖民地,是中國的領土;1975年12月31日,葡萄牙將最後一批駐澳門軍隊撤離澳門;1979年2月8日,葡萄牙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中葡雙方共同肯定澳門是中國領土,葡方更定義澳門為“葡萄牙管治的中國領土”。1986年5月20日,中國與葡萄牙政府正式發佈新聞公報,宣佈6月30日在北京展開澳門問題的談判,解決澳門問題。
1987年4月13日,中葡兩國政府正式簽署《中葡聯合聲明》,並於1988年1月15日互換批准書,《中葡聯合聲明》正式生效。1999年12月19日子夜12時前,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與葡萄牙總統桑帕約分別代表雙方政府主持主權移交儀式,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區旗在2,500位中外來賓的見證下,於子夜12時整徐徐上升,主權移交儀式順利完成,澳門正式回歸祖國,邁向新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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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楊存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