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日前表示,將立法規管青少年酗酒。但澳門青年動力對此表示並不認同。澳門青年動力表示,飲酒此等行為本屬於個人自由,且並無對其他人造成侵害,不應在不侵犯他人的前提下限制本澳居民的個人自由,云云。
那麼,青少年酗酒到底要不要管?答案是肯定的。酒精會給青少年帶來健康問題是全球普遍共識,首次飲酒時間越早,日後酗酒可能性越大;世界衛生組織(WHO)早在2001年《全球狀態報告:酒精和年輕人》中指出,青少年過早飲酒對肝臟、骨骼、生長和內分泌會產生不利影響;飲酒的青少年更易發生煙草使用、其他藥物濫用和危險性行為。 美國早在1984年已經通過了《最小飲酒年齡法案》,禁止21歲以下個人購買或者公開持有酒精飲料;至2006年再出台《禁止未成年人飲酒法》,在逐步減少青少年對酒精獲取的同時,更是促進監控酒精廣告對青少年的影響、增加未成年飲酒的研究以及地方社區的額外資源研究。據美國國立酒精濫用和酒精中毒研究院(NIAAA)稱,1988年至1998年,青少年的飲酒量下降了約1 3%,15-20歲的青少年因飲酒造成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數減少了近一半;美國憑藉《最小年齡飲酒法案》等多部完善法規與相配套的零容忍原則,在青少年禁酒問題上證明越嚴厲越有成效。
那麼一直聲稱關愛青年人,崇拜美國所謂民主制度的社團青年動力反而會反對立法監管青少年酗酒問題呢?大家不妨看一下澳門日報2018.9.30-B06版的新聞,報道內容是:「澳門品酒會舉行第四屆就職典禮」,而品酒協會理事長與反對政府規管青少年酗酒的澳門青年動力的理事長同屬一人;而據網友提供的政府資料顯示,理事長先生是葡萄酒經銷商擁有自己的酒窖。由此可見,一旦政府立法規管青少年酗酒,勢必影響到酒類的銷售;所以,在金錢利益面前,什麼道德,什麼關愛,什麼崇拜的民主制度都成了空話,作為一個睿智的青年人和市民,通過此次事件應該看清了政客們的醜惡嘴臉。
筆者認為,青少年飲酒問題要像吸煙那樣受到高度關注及引起高度警惕,這需要政府部門儘快填補監管和法律「空白」,形成合力,讓青少年遠離飲酒。我們首先要通過法律手段,規定合法的飲酒年齡;其次,規定商家不能將酒賣給青少年,否則將受到法律重罰;再次,提高家長的認識,家長成為孩子不喝酒的重要監督者。讓全社會共同、真心的關愛青少年健康成長。
<文> 清與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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