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蘇嘉豪議員在立法會細則性審議及表決《設立市政署》法案發言時,因為結果不合他的心意,竟然亂發脾氣、雙目怒睜、口沫橫飛,好似爛仔咁大聲叫囂什麼「垃圾方案」、「元兇」等;其後「又好了傷疤忘了痛」,繼續使用拋飛機的伎倆,將文件紙張亂丟,再退席以示不滿;蘇嘉豪完全忘了自己的議員身份,及身處神聖的立法會內。對於蘇嘉豪這種不顧議事規則、不尊重他人,唔合自己心意就發爛渣的爛仔行為,正義社會必須群起譴責。
多位立法會議員譴責認為,「議員大聲叫喊、亂發脾氣、丟嘢走人的行為,是無視議事規則的紀律,身為議員應以身作則,遵紀守法,議員更不應成為不守法的典範;議員應尊重和諧理性的議會文化,服從表決結果,不能遇到不符合心意的結果,便以所謂「民主」之名,採取激進的方式,聲嘶力竭地在莊嚴的議事堂上叫囂,嚴重破壞了議會莊嚴氣氛;議員在投票結果不符合其個人喜好時,就叫喊「還我市政民主」,這種一味認為自己才是對的,完全容不下不同意見,明顯就是爛仔行為,是對「民主」的羞辱。
本人認為,立法會是立法會議員履行職責、制定法律、討論社會關注事項等憲制職能的神聖之地;政府的所有法令、政策和措施都要經立法會審議和通過,關乎到全澳市民的利益和福祉。蘇嘉豪作為立法議員,竟然知法犯法,實讓市民目定口呆、無言以對,爛仔行為簡直是法治之羞、澳人之恥;這樣低質素的立法議員,搗亂立法會的目的就是為了一己私利,要以犧牲澳門法治精神和社會和諧的代價,搏自己出位。
剛解決官司問題復職的蘇嘉豪進一步自毀了形象,各位市民我們不能讓這樣的議員繼續佔用公共資源和浪費公帑,全社會都應譴責他,納税人的錢不應養這個無法無天的「垃圾議員」。
雷民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