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都更會」舉行的全體會議上,重提了「活化工廈」。政府有意「活化工廈」發揮土地資源的最大利用價值,可謂具有前瞻性,值得點「讚」;但是政府在實行有關政策前,必須要有明確的方向性和社會效應,才可讓「接地」的政策「落地有聲」。
事實上,「工廈活化」的最大社會效應就是幫助中小企降低經營成本,改善營商環境;眾所周知,隨著經濟發展,澳門的街鋪租金水漲船高,中小企根本負擔不起.,許多行業都變成了集團式經營,抹殺了中小企的生存空間。而滯後的法律、法規限制,又使得有意參與工廈活化的經營者無法進駐,甚至有已經開業的兒童活動場所被勒令停業等囧況;然而這些針對工業安全而制定的法律、法規,對於現時幾乎沒有工業生產,更沒有化學及危險品工業的澳門已經不合時宜。
筆者認為,當局應該盡快修改舊有的法律、法規,部門之間應該釐清職責、協同工作,簡化工廈活化的審批手續,同時借鑑鄰埠地區之經驗,配合政府有意申請美食之都之願景,將具條件的工廈活化成匯聚澳門特色飲食的美食城,讓懷舊美食再顯魅力,同時當局也應深入思考,活化工廈不是為了想活化而活化,而是要以為澳門的中小企創出一條新的出路為目的,其實也是澳門經濟適度多元化的重要一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