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立法會會議期間發生一段小插曲。由於議員蘇嘉豪身穿T恤開會,議員陳澤武就此提出質疑,向主席提出是否男性議員可穿T恤開會?蘇嘉豪則反駁議事規則並無規定議員衣着。主席高開賢表示,「儘管議事規則並無規定議員衣着,但回歸後首任立法會主席曹其真曾提出有關問題,並要求議員著裝要較整齊,最起碼着有領的衣服,這是對議會的尊重。強調議會是莊重場合,希望大家配合」。
「尊重」可以概括為敬重就是維護別人的尊嚴如「尊重長輩」;也是重視或認真對待,如「尊重科學」。「尊重」的核心即平等和開放,首先我們必須將對方視作一個和自己有同等權利的個體,不能夠自視甚高的認為只有我說的才是真理。人的內心都渴望得到他人的「尊重」,但只有「尊重」他人才能贏得他人的「尊重」。「尊重」他人是一種高尚的美德,是一個人的文明的社交方式,是順利開展工作、建立良好的社交關係的基石。
眾所周知,立法會是一個莊嚴、嚴肅的議政場所,儘管「議事規則並無規定議員衣着」,但身為議員出席立法會議,著裝規範是對議會的「尊重」,更是對自己立法議員身份的「尊重」。其實這個道理很簡單,我們在平時生活中,法律法規並無規定舉行婚禮時,新郎新娘一定要穿禮服和婚紗;但婚禮上,一對新人都會穿上禮服和婚紗,這就是對自己人生婚姻大事的「尊重」,也是對自己人格的「尊重」。試問一下蘇議員,照你的邏輯,你會不會和你的新娘在自己的婚禮上穿著圓領T恤呢?除非你不怕被人稱為「小丑」。
孟子有雲:「愛人者,人恒愛之;敬人者,人恒敬之」。你「尊重」别人,其实就是在「尊重」自己,要想別人「尊重」你,首先你要學會「尊重」別人;无论在哪种场合,遇到哪种局面,「尊重」是一种境界,是智慧与礼貌的表现。一個不懂「尊重」的人,注定只能做「小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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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雷民強